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療法增 無惡化存活 腸癌或絕症不再 --- 謝耀昌醫生、郭靜芝藥劑師

期數: 
2016年10月號

撰文:  陳秀清

 

早於2011年發病數字已超越肺癌的大腸癌,目前為本港頭號常見癌症,但死亡率卻相對低,在致命癌症中排行第二。約六、七成腸癌發現時均為局部腫瘤,可作根治性切除,數字遠較肺癌為高,故腸癌死亡率亦較肺癌為低。

隨著癌症藥物不斷更新進步,現時腸癌的中位存活率已較八十年代提升近十倍,估計未來當醫學界更進一步掌握腫瘤特性及弱點,研發出針對性的藥物,腸癌有望由絕症變成慢性疾病,就如糖尿病、高血壓等,可長期控制

 

腸癌的發病成因與不良飲食習慣密切相關。臨床腫瘤科專科謝耀昌醫生解釋,腸癌在本港的發病率不斷上升,並超越肺癌成為頭號癌症,估計與愈見西化的飲食習慣如多肉少菜,以致影響腸道健康有莫大關連。

腸癌由息肉演變而成,期間約經歷5至10年,如能在惡化為腫瘤前將息肉切除,便能有效預防癌變;如不幸在當中發現癌細胞,即代表已患上一期腸癌。

 

治療方案各有不同

視乎腫瘤發病部位、期數,腸癌的治療方案亦各有不同。謝醫生指出:「第一、二期,腫瘤仍停留在大腸裡,沒有擴散,治療方法為根治性手術切除。第三期則於手術切除後,患者需接受約半年的輔助化療,以減低復發可能。第四期的治療較為系統性,包括化療、標靶治療及免疫治療均適用這類擴散性腸癌,而手術則變為輔助性質,只在有需要時,如腫瘤堵塞腸臟,或腫瘤突然嚴重出血時才會採用。」

作為腸癌的一線治療方案,化療加標靶治療的作用只在於控制病情,並不如手術般能將腫瘤切除根治。由於兩者都帶有毒性,使用時間愈長,副作用愈多。過往醫學界相信人體無法承受多於8針化療,故即使腫瘤經化療後仍然存在,仍建議先暫停治療。

 

持效治療增存活可能

但由於停藥後,癌細胞便會在短時間內再度肆虐,故醫學界便開始研究長時間用藥的可能,最終發現「持效治療」這種嶄新治療模式。謝醫生舉例:「即本來應用2種化療藥 + 1種標靶藥,使用6個月後,便將毒性較強的藥物抽起,改以1種化療藥 + 1種標靶藥繼續治療,研究數據發現,不論在存活期還是腫瘤控制方面,持效治療均有理想表現,例如能將無惡化存活期的中位數增加4個月。即不採用持效治療者,暫停治療後無惡化存活期只得8個月,使用者則長達12個月。」

無惡化存活期所指的是治療能控制病情的期限,愈長便自然愈理想。但即使接受持效治療者於12個月後腫瘤再度惡化,仍可使用第二線,甚至第三、第四線標靶藥物控制腫瘤。換言之,腸癌長遠有可能不再是絕症,而演變成如慢性病般,可長期控制。「80年代,大腸癌即使有藥可治,四期患者由病發至死亡,存活期中位數亦只得4至6個月,隨著標靶、化療及持效治療的出現,現時有關數字已多達30多個月,情況令人鼓舞。專門針對癌細胞基因特性的研究正不斷進行,相信未來癌症治療的方向會趨向副作用愈少,患者承受可能愈大,而成效則愈加理想。」

 

主要成分相同  藥效無異
選用非專利藥物  品質安全為上

當癌症長期控制的可能愈大,癌症治療藥物的使用年期愈長,治療成本亦自然成為當中的必須考慮。除了為大眾所熟悉的專利藥物外,原來隨著專利藥物的專利期限屆滿,市場上亦推出了一些與專利藥物主要成分相同的「非專利藥物」。到底它們與專利藥物在質素、副作用、價格等方面又有否差異?

註冊藥劑師郭靜芝解釋,藥物由研發到推出市場,約10年專利權屆滿後,藥廠便需公開配方,其他藥廠可據此配方生產該藥物,所製造的藥物便稱為非專利藥物。「非專利藥物與專利藥物的主要成分完全相同,故理論上成效亦相同。但值得留意的是,非專利藥物的製造方法及輔助成分如澱粉、填充劑、色素、藥丸形狀等卻可以不同,故藥物的某些特性如溶解速度、吸收等或會受影響。」

 

註冊藥劑師郭靜芝指,選擇非專利藥物,建議選用知名品牌及產地來源為已發展國家的,質素較有保證。

她舉例:「例如緩釋藥物,就是透過製造方法,令藥物可以慢慢釋放,因而能將本來需一天服三次的藥物,變為只需一天服一次。這種製造方法較為複雜,不同藥物製造商的製作均不一樣,還未計算藥物在個別病人身上能否發揮作用等變數。因此非專利藥物的質量很視乎藥廠的製造質素。但無可否認,非專利藥物的價格必然較專利藥物相宜,可作為病人的選擇。」

由於腫瘤科藥物往往價格高昂,長期使用難免成為經濟負擔,有這方面考慮的病人,選用非專利藥物時,不妨以藥物品牌及產地來源作參考標準。「選擇非專利藥物,建議選用知名品牌及產地來源為已發展國家的,質素較有保證。現時不少大藥廠亦設有副廠,生產非專利藥物,這類藥廠的質量管制亦較佳,即使出問題,亦有完善跟進,使用時可更安心。」